结婚后我偿还了建房子的外债,现在男方想让我净身出户,我该怎么办?

付出没有换来真心

生病也被恶语相向

如今你要离婚

还想让我空手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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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结婚时女方花费1万多办酒席,结婚5年多陆陆续续帮家里还当初建房子欠的外债和装修费。其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女方的花呗借钱,说自己还,结果共同还债。男方还试图以女方的名义开通信用卡,女方拒绝后,男方态度冷漠。女方生病,男方也恶语相向。男方想离婚,但想让女方净身出户,女方如何争取最大权益?

A1: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男方无权要求女方净身出户。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原则上应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女方应积极收集证据,通过诉讼依法维护权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理财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套房是婚后共同居住,女方为建房还外债、支付装修费等,视为对夫妻共同生活的投入,用婚后收入偿还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支出。离婚时,这些都可以整体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来处理。女方拿出的资金,也会体现在最终分得的财产份额中,可能通过多分财产等方式体现对女方权益的保护。

男方擅自用女方花呗借的钱,关键要看用在哪里。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承担;否则女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这部分由男方承担。

在具体解决这个问题时,女方可以立即开始整理证据。重点保留为建房装修还债的凭证,男方认可用款、还款责任的证据,以及男方冷暴力、恶语相向等行为不当的证据。同时,梳理所有财产和债务。如果协议离婚,女方可以坚持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合理分担,对垫付的外债、花呗债务,要求在协议中写清楚由男方偿还或补偿女方。如果男方不同意且强硬要求离婚,女方可以考虑走诉讼程序。

2

Q2

前些年借给亲戚30万元,去年年底对方还了10万,今年夏天亲戚猝死。借款时没有借条,只有银行卡转账记录,剩余20万我该问谁要?

A2:

你好。你可以向亲戚的遗产继承人主张剩余债务。

依据《民法典》规定,亲戚的继承人需要在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亲戚生前的合法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此,这20万元债务你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如果全部继承人均放弃继承,一般由遗产管理人处理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对于不足部分,通常无法再向继承人追偿。

实践中,对于没有借条的情况,主要看你能不能证明这是借款,而不是赠与。你的银行卡转账记录,如果转账备注或聊天记录中有“借款”“周转”等字样,更有利于认定为借款;去年年底亲戚还你10万元,也可以侧面印证借贷关系;你还可以尽量补充你们之间关于借钱、还钱的聊天记录、短信;还可以找一下是否有知晓此事的亲友可以作为证人。

具体解决该问题时,你可以先找亲戚的继承人沟通,向他们说明当年借款经过、银行转账记录、亲戚已经归还10万元的事实;告知他们仅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剩余债务,而并不是要他们自掏腰包。若对方承认这笔债务,尽量让对方写一个书面的还款协议。如果继承人拒绝承认债务、拒绝协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已知的全部继承人。

3

Q3

领证后买房,女方没有付首付,没有还房贷,也没有上班,也没有孩子,好吃懒做,支出全是我自己承担,实在受不了了。我现在离婚的话,房子是不是还有她一部分?

A3:

你好。一般情况下,即使女方没有参加工作,首付和房贷均由你一人承担,女方也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你们婚后购买的房产。但具体份额,一般会考虑出资贡献、对家庭的付出等因素,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适当调整。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后你的工资收入,虽然是你个人劳动所得,但在法律上,这笔工资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用这笔钱去还房贷,本质上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因此,只要没有特殊约定,婚后买的房子,不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通常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首付或还贷的钱是由你的个人婚前财产出资,或者是由你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你个人的钱出资,那么可以认定这部分为你的个人财产。但除此之外的房屋剩余价值部分,原则上平均分割,女方未参与还贷且对购房无其他贡献的情况,通常会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家庭贡献等情况,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4

Q4

三年前我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担保朋友在银行贷款了50万,现到期后朋友还不上这笔钱。我作为担保人如何保护自己的资产?我可以起诉他并要求赔偿吗?

A4:

你好。你用自己的房产为朋友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如果朋友到期不还,银行有权要求就你这套房产优先受偿。如果你替朋友还了钱或者房子因此被执行,你有权向朋友全额追偿,可以起诉要求他赔偿你因此遭受的损失。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只要债务未清偿,你的房子就将面临被处置的风险。你可以催促朋友想办法筹钱还款。同时,尽快和银行沟通,问清楚当前欠款数额、利息,以及是否有协商空间。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你替朋友代偿后,可以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朋友追偿。如果最终因为朋友还不上钱,而导致你的财产遭受损失,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朋友承担责任。

在维权过程中,注意收集你与朋友之间关于“借你名义担保,他承诺自己还”等沟通记录、抵押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记录等证据,证明朋友是实际借款人且未履行还款义务。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从你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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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和装修公司签装修合同,其中换门窗约定的是系统窗,合同只是写90窗,有聊天记录证明我要求的是系统窗。安装以后窗的质量太差,我们经常发现问题,厂家反复来修理。我们找了另外也是做系统窗的厂家,现场看过以后说窗是系统窗,窗框不是系统窗框,材料也是差的。现在窗户没用就已经开始出现问题了,我应该怎样维权?

A5:

你好,你和装修公司之间属于装修装饰合同关系。如果门窗产品不符合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你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合同写的是90窗,你聊天时明确提出要系统窗。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并未反对,并继续按此谈判、报价、施工,这就可以证明,你们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做系统窗。并且,系统窗一般单价较高,若报价明显按系统窗报价,也可以同时证明你们约定的是系统窗。窗框存在较为严重的材料偏差,窗户质量明显较差、经常出问题,且需要反复维修,说明装修公司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和合理期待的使用寿命。

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你作为消费者,装修公司给你安装的门窗产品不符合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你可以主张对方更换为符合约定的系统窗,费用由对方承担;或者要求降价、退还部分价款。如问题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隔音、保温等,你还可以主张解除部分门窗安装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在具体解决该问题时,你首先要全面收集证据,拿着聊天记录、报价单、窗户有质量问题的视频等证据与装修公司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其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值班律师:

李俊茹(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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