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洋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刘洋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刘洋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6年7月24日2029年6月16日工作调动否不适用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刘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公司将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空缺董事、董事长的补选工作。

刘洋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洋先生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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