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526证券简称:国际复材公告编号:
2026-005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刘丽娜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退休年龄,刘丽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为2024年
月
日至2027年5月27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丽娜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刘丽娜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刘丽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丽娜女士通过重庆云玻挚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203,434股,其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坚持股份》《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方案》等相关规定及其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刘丽娜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刘丽娜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为保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依法顺利履职,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职工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公告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选举潘向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向彬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刘丽娜女士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公告附件:
潘向彬先生个人简历潘向彬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国际复材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审计部部长,国际复材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国际复材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向彬先生通过重庆云玻挚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216,370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58%。潘向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