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涉企冤错案件常态化甄别纠正,去年改判13人无罪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记者12月4日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获悉,2024年,全国法院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无罪。今年以来,对一批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的涉企案件,依法宣告无罪,或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表示,人民法院依法守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底线。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罪与非罪的界限。2025年,对一批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的涉企案件,依法宣告无罪,或者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对历史形成的涉企冤错案件,建立常态化甄别纠正机制。2024年,全国法院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无罪。

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王闯表示,通过发布相关典型案例,明确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等裁判标准。2025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4842件,同比增长11.6%。同时,依法严惩对企业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犯罪,划定行为红线,形成有力震慑。

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回款权利,促进政府诚信建设。王闯介绍,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属于中小企业,针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付款为付款前提的“背靠背”条款无效,防止大企业凭借优势地位欺压中小企业,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账款得到及时支付。

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保护新质生产力。王闯表示,人民法院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促推创新成果转化。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2024年,全国法院对恶意侵害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460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44.2%。依法纠治诱导侵权、陷阱取证、非正常批量诉讼等滥用权利行为,促进优化创新环境。区分恶意侵权与经营合作中发生的纠纷,对前者坚决依法严惩,做实“严保护”,对后者则积极引导,以调解促合作、利发展。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协议等行为,维护中小企业竞争利益。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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