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一、部分董事辞职
近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肖明智、董事王振国先生的辞职报告。肖明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振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上述相关职务后,肖明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振国先生将继续在公司负责营销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肖明智先生、王振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明智先生持有本公司187,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0.0290%);王振国先生持有本公司5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0.0081%)。其辞职后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其股份交易进行管理。
肖明智先生、王振国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蓉女士、刘前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选人,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请见附件)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董事的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9日
附件:《简历》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附件:
简历李蓉女士,1973年5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专家,长沙市科技项目评审专家,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1996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湖南化工设计院机械设计工程师,2003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任三一重工泵送研究院任技术管理工程师,2004年10月至2023年6月任永清环保研究设计院设备室主任、院长助理。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任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副总监。2024年11月至今,任永清环保集采部供应链副总监。2023年9月至2025年5月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蓉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4%。除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前进先生,1968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1991年7月至2002年4月先后任冶金化工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总工程师。2002年5月至2010年5月先后任大乘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先后任公司工程部部长、大气管理部总经理、建设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前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