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张宏女士辞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宏女士的辞职报告,张宏女士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一职拟满六年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张宏女士特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的规定,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当选后张宏女士辞职报告生效。
公司董事会谨向张宏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