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姐学法 | 离婚后女方户口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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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原姐妹们,大家好,按照传统的婚姻登记,一般女方都会将户口从娘家迁入到新婚家庭名下,户主一般为男方,这就导致在离婚时,女方户口该迁去哪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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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类型是自立门户

于各地户口政策不一,自立门户的条件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都要求有独立的房产,并且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调解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还需要携带相关调解书或判决书办理。离婚时分得房产的妇女完全可以选择自立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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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类型是不迁出

出于多方考虑,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女方户口不一定必须迁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离婚后双方也可以协调继续保留,但是夫妻约定了必须迁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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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是再婚后再迁

离婚以后再婚的,可以将户口迁入再婚一方所在地,具体条件参考迁入地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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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类型是迁回原籍

女方把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娘家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同意,并由他们提供同意接收的证明,向娘家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入,持迁入证明到现户籍地办理迁出。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女方户口处理的几种方式,同时在办理户口时注意子女抚养权归谁,建议户口随迁,明确子女的户口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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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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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提示

如女方没有独立住所或者不想迁回原籍的,也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后可以挂靠在街道集体户,不同地区政策不同,需要办理的妇女可以提前通过官方网站了解或者线下询问清楚。出于保护个人权益,避免后续纠纷的考虑,建议妇女在离婚时明确户口处理方式。

姐妹们,本期的陇姐学法就讲到这儿,感谢大家的聆听,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评论,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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