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各项决策部署,日前,海南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海南银行业保险业全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导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推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形成金融领域创新成果,助力海南自贸港2025年底前如期封关。
《指导意见》聚焦全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提出四方面具体措施:
一是推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扩大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包括积极运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推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探索对接金融领域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等。
二是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金融体系韧性。包括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硬件设施建设、精准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力度、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等。
三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包括支持各类境外优质银行保险机构参与海南自贸港建设、加快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打造自贸港平台特色应用场景、做好自贸港人才金融服务等。四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推动实施、争取政策支持、强化风险防控等。
《指导意见》要求强化风险防控,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统筹用好海南自贸港金融、贸易、投资等便利政策,稳妥审慎推进相关工作落实。持续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打造与国际接轨的风险管理架构。坚持“危地不往、乱地不去”的原则,避免金融资金流向动荡地区。统筹做好发展与安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假创新、伪创新。
记者 胡杨